生命誠可貴,愛情價更高;若為自由故,兩者皆可拋?

生命可說是人最珍貴的東西了,一個人若失去了生命,不復生存在世界上,又從何談起享受或是吃苦呢?若是失去了生命,也就不能再感受到任何的喜怒哀樂了,所以說生命是很珍貴的!

可是當人空有生命,卻沒有愛情的滋潤時,那時的生命只是一片空白而已,一具沒有靈魂的空殼子罷了,少了愛情,生命只是一段歷程,沒有回憶!如此說來,愛情又比生命的價值高了許多。

可是就算擁有了生命,可以享受愛情,但失去了自由,那我們的生命也不是真的屬於我們自己的生命;我們的愛情也不是完全掌握在我們自己手中的愛情了。因為一但失去了自由,生命即是操控在別人的手裡,人家要我們生,我們不可以死;人家要我們死,我們也別想見到明天的太陽。失去了自由,我們有的只是不能公開的愛,不能付諸實行的愛,那麼如此的愛又如何是自由的呢?

所以說,擁有自由,才是擁有一切!很幸運的,我們生活在一個自由的國家,我們擁有行動的自由、言論的自由、信仰的自由、思想的自由,當然我們也有愛人的自由,在合法的範圍內,我們擁有無限度的自由。

<摘綠>

 
「誰不能主宰自己,誰就永遠是一個奴隸。」 (歌德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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